近期多位藝人爆出逃兵爭議,在現實職場中,當員工接到入伍或是教召通知,您準備好面對服役的員工了嗎?
顧問額外提醒徵才時不能寫「限役畢」,這可是就業歧視喔!
現在服兵役在民國94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役男應服1年役期,而教召也長達14天之久,在服役期間除了公司需要擔心
該不該給假?
該不該給薪?
需要留職嗎?
等問題是否合乎法規的規定;同樣的勞工也會擔心「我服完兵役回來,還有工作等我嗎?」的問題,
公司要如何在員工服兵役期間的空窗期填補職位,以及在兵役後還能夠留的住優秀的員工?
顧問整理了三大點歡迎夥伴觀看,可以的話也分享是怎麼處理的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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